【開戶優惠】於鴻財網成功開戶 享港股「齊齊Trade」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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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鴻財網成功開戶 享港股「齊齊Trade」計劃

 可以買賣股票的銀行或證券行可以有很多選擇,但要找一間有信心保證,而且收費便宜就很難。事實上,市場上有一個月費計劃令你無限任Trade,為你對證券行的信心保證及收費便宜之上,可以兩者兼顧。

鴻財網推出全新港股「齊齊Trade」計劃,輸入優惠碼「TRA88」令你以一個超低月費喺 3個月內專享無限次港股交易,成功開戶及存入首筆存款(不少於港幣一萬元)當月更加免除月費,平台費及佣金!

 開戶連結:https://bit.ly/3CADSTR 

輸入優惠碼「TRA88」令你以一個超低月費喺 3個月內專享無限次港股交易
輸入優惠碼「TRA88」令你以一個超低月費喺 3個月內專享無限次港股交易

*計劃以成功開戶及存入首筆存款(不少於港幣一萬元)起計算生效(「生效日」)。計劃生效日當月免收取本計劃帳戶月費,即可享用本計劃服務。計劃帳戶月費適用於本計劃開始後的第二,第三及第四個月 (根據您帳戶當月的資產平均總值計算)。(例:如閣下帳戶於2021年11月2日生效,11月將不收取帳戶月費,12月的帳戶月費將於1月內根據閣下12月的資產平均總值於您的帳戶内扣除)。

條款及細則:

1. 港股「齊齊Trade」計劃優惠(本「計劃」)由光大新鴻基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新鴻基科網(証券)有限公司(「新鴻基科網」)提供及統籌,新鴻基科網以光大新鴻基的附屬品牌「鴻財網」營運。本計劃只適用於以新鴻基科網提供之網上渠道所進行之證券交易。

2. 本推廣活動的有效期為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2月17日(「推廣期」),包括首尾兩天。

3. 本計劃只適用於符合以下條件之新客戶(「合資格客戶」):(i) 其在開戶前12個月內並未於光大新鴻基旗下任何公司持有個人或聯名的交易帳戶;(ii) 於上述期間內並非光大新鴻基旗下任何公司已開立的公司交易帳戶的實益擁有人;(iii) 交齊開戶所需文件;及(iv) 在推廣期內於鴻財網成功開立個人現金/孖展證券帳戶。

4. 合資格客戶需透過網上或「eMO!」手機程式以「TRA88」推廣碼開立帳戶或遞交已填妥的港股「齊齊Trade」計劃申請表格開戶申請,於成功存入首筆不少於港幣一萬元的存款後,即可於服務期內以固定帳戶月費作無限次港股交易。計劃之三個月期限完結後,我們會按每單交易之基本收費收取費甪,基本收費詳情請參閱:https://www.ebshkdirect.com/tc/info-fees。(美股通交易並不包括在計劃內,我們會按每單交易收費,基本收費詳情請參閱:https://www.ebshkdirect.com/tc/info-fees。)本計劃將在新鴻基科網 (i) 接受該合資格客戶所提出申請參與本計劃及 (ii)合資格客戶成功申請新鴻基科網的證券現金帳戶並成功存入首筆不少於港幣一萬元的存款後即可生效(「生效日」)。本計劃開始的第二,第三及第四個月將會收取帳戶月費(根據您帳戶當月的資產平均總值計算。資產平均總值包括港股資產及美股通資產,兩項資產需存在於同一個帳戶內)。(例:如閣下帳戶於2021年11月2日本計劃生效,11月將不收取帳戶月費,12月的帳戶月費將於1月內根據閣下12月的資產平均總值於您的帳戶内扣除。)

5. 「港股」定義為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可供買賣的證券。

6. 服務期:服務期為生效日月份之後一個月起計3個月。生效日當月免收取本計劃帳戶月費,即可享用本計劃服務,並從第二個月起計的三個月内以帳戶月費繼續享用本服務。合資格客戶的帳戶存款必須足夠扣除帳戶月費,否則本公司有權按條款及細則第7條終止客戶參與本計劃而不作另行通知,並追討所欠的本計劃帳戶月費及其衍生之利息。

7. 終止參與本計劃:客戶參與本計劃後,不可於計劃期間主動終止此計劃。如合資格帳戶不足夠扣除帳戶月費;本公司有權自動終止本計劃並不作任何通知。客戶其後於鴻財網進行之港股交易,將會自動更改為按每單交易之基本收費收取費用,基本收費詳情請參閱:https://www.ebshkdirect.com/tc/info-fees。客戶如被終止參與本計劃後,本公司將追討本計劃之帳戶月費及其衍生之利息。

8. 合資格客戶仍須繳付其他交易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利息、代理人服務費及所有法定或第三者徵收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徵費、印花稅、香港交易及結算所交易費及中央結算股份交收費等﹝如適用﹞)。

9. 本計劃不適用於企業及機構投資者客戶、光大新鴻基旗下公司的員工、經紀人及客戶經理,亦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10. 開戶時間取決於當時的開戶人數,本公司將儘快為客戶開立帳戶,客戶不可以要求指定帳戶生效日期。

11. 新鴻基科網保留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本計劃及更改其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毋須另行通知。

12. 此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

13. 如上述條款及細則的中文和英文版本有任何差異,將以英文版本為準。

14. 如有任何爭議,光大新鴻基保留最終決定權(包括本條款及細則之闡釋),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

15. 每項產品都有不同的特性、風險及條款,投資者在進行各類產品買賣前(包括但不限於衍生工具產品)必須已經細閱及明白有關各類產品的條款之內容和細則,並同意及有能力承擔一切交易有關產品所帶來之風險及責任。一般而言,衍生工具產品的風險較高,並不適合所有投資者。如投資者對相關產品(包括但不限於衍生工具產品)有任何疑問,敬請立刻諮詢獨立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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